县直各有关部门: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向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,根据省、市关于做好年终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,现就我县2007年度送温暖工程基金筹集通知如下:
根据县委、县政府休办[2004]29号文件精神,我县从2004年开始实施第三轮送温暖基金筹集方案,筹集年限为五年。今年是筹集工作第四年,按照方案要求,每年度应筹集资金总额为12.5万元。考虑到物价上涨、扶贫基数增加等因素,今年增加3万元,筹集资金总额为15.5万元,其中:县财政划拨7万元(今年增加2万元),县劳动保障局划拨2万元,县民政局划拨1万元,县总工会2万元(今年增加1万元);原县经贸委口负责筹集的1.5万元,仍按照上年度分配各单位的筹集金额,委托县经委系统党委代为筹集;县农委口负责筹集1万元(其中国土局单独筹集0.5万元);县计委口(含商务局、粮食局)负责筹集0.3万元;县建委口负责筹集0.2万元;县教育局负责筹集0.5万元。请上述有关部门务必在2007年12月31日前将款项如数筹集到位并划转到县送温暖工程基金帐户(县送温暖工程基金办公室,开户行:县工行,帐号:24976424)。
送温暖工程基金筹集工作牵涉面广,特别是需要到下属各有关单位去募集的,资金筹集由牵头单位和主管局负责牵头落实,确定专人负责,把资金募齐后再拨交到县送温暖工程基金帐户。专人负责名单报县送温暖工程基金办公室(县总工会)。
送温暖资金全部进入县送温暖工程基金帐户,纳入县财政结算中心专户管理、专款专用,全部用于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突出实际困难。为了确保送温暖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,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今年的送温暖基金筹集工作,按照县委、县政府的要求,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,将今年的资金如数筹集到位。
附:2007年度送温暖基金筹集单位名单。
休宁县送温暖工程基金领导组
2007年11月2日
2007年度送温暖基金应筹集单位:
(根据2006年度筹集情况统计)
部门筹集:
县财政局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民政局、县总工会。
农委口:
农委、国土局、林业局、水务局、水产局、农机局、茶叶局、气象局。
计委口:
计委、物价局、统计局、商务局、粮食局、劳动局(含养老中心、医保中心、就业中心)、药监局、
建委及下属单位:
建委、环保局、房管局、自来水公司。
原经贸口(委托经委党委代收):
县经委、人行、工行、农行、建行、信用联社、国税局、地税局、财政局、交通局、烟草专卖局、供电公司、邮政局、电信局、工商局、二轻总会、扶贫办、人保公司、人寿保公司、审计局、技术监督局、供销社、公路局、移动公司、联通公司、
教育部门:
教育局、休中、海中、一职高、海阳一小、海阳二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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